(02-03-2015) 生命尊主為大 網絡文字工作坊 醫院教牧分享 多媒體電子書

基督徒與傳福音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李兆匡

 

1.     聖經對宣教的教導

 

使徒行傳第一章第6至8節:

「他們聚集的時候、問耶穌說、主阿、你復興以色列國、就在這時候嗎。耶穌對他們說、父憑著自己的權柄、所定的時候日期、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、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、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、直到地極、作我的見證。」

 

於是使徒禱告等候,跟著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,直至聖靈降臨節那天,彼得和十一個使徒向猶太人和住在耶路撒冷的外邦人講道,感動了三千人信主,這天成了基督教宣教或者福音事工開始的第一頁。

 

如果我們閱讀使徒行傳,整卷的使徒行傳便是記載使徒傳福音的歷史。 而耶穌的吩咐,更成了整卷使徒行傳的結構。使徒們在聖靈降臨節那天之後,他們就得著能力,為耶穌作見證。從使徒行傳第二章至第七章便記載在耶路撒冷的見證、第八章至第十二章則是記載在猶太和撤瑪利亞的見證、而前面這十二章主要的使徒代表是西門彼得,並以耶路撒冷為中心。但從第十三章開始,使徒的代表則是保羅、差傳的核心也從耶路撒冷轉到安提阿,直至第二十八章更是記載保羅如何將福音從中東、經過土耳其、意大利、漸次傳向歐洲。正如主耶穌的吩咐、門徒直到地極、作他的見證。

 

跟著這二千年,福音輾轉從歐洲傳到美洲、澳洲、非洲、最後傳回亞洲。傳福音的事工到現在並沒有停止,而根據耶穌的教訓,傳福音的使命直到今天仍然適用,每間教會存在的目正是負起此重要的責任。

 

不過,有些教會似乎忘記了這重要的責任,並且對傳福音的事工顯出冷淡,有時更加以為,除非聖靈降臨節的情景再在教會出現,就是聖靈好像風、好像火、落在我們信徒身上,我們便沒有能力傳福音。不過更多時候,我們許多基督徒,竟然以為傳福音是牧師的工作,同自已沒有關係,故此大家也懶得花時間去做。引申這現象當然還有多其他因素,但在這三十年的觀察中,我發現,最主要的原因,是我們看不出傳福音與自已屬靈生命有什麼關係。如果我們真的看不出相互的影響,我們便不會花時間去做,這是人之常情。

 

不過,若我們留心閱讀上述經文,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基督徒傳福音其實有三個的階段:

(1)   上帝的呼召     (Divine Appointment)

(2)   聖靈的裝備     (Spiritual Equipment)

(3)   地域的委身     (Geographical Commitment of Christ’s witness)

 

第一個階段是上帝的呼召,基本上,任何一個願意悔改用信心接受基督的人,他就是一個被上帝呼召的人,而我們來到教會的目的,正表明我們這個重生得救的人,願意和其他得救的人,一同敬拜上帝,一同事奉上帝。故此,一個生命未曾得救的人,我們沒法亦無需叫他傳福音。只有被上帝呼召的人,我們才可以叫他傳福音。

 

至於第二個階段,是聖靈的裝備,許多人以為一定要有聖靈降臨,被聖靈充滿,才算是聖靈的裝備。但這樣對第二章聖靈的工作的理解並不正確,理由很簡單、因為根據整卷使徒行傳記載,不少其他人接受基督、也不一定要有聖靈降臨的經歷才信主。相反地,任何一個願意悔改用信心接受基督的人都得到重生。

 

其實、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描述聖靈的工作,是想要我們知道的,是上帝要差派我們傳福音前,我們必需是一班願意以見證基督為使命 (Christ-Commissioned),和願意順服聖靈管治 (Spirit-Controlled) 的人,這樣,我們才能為基督作見證。

       

教會的責任,並不是再等候聖靈降臨節的情景再出現,而是招聚、聯絡、預備一班願意以見證基督為使命(Christ-Commissioned),和順服聖靈管治 (Spirit-Controlled) 的人,然後隨著聖靈的引導,去將福音傳開。

 

至於第三個階段,根據使徒行傳第一章耶穌的吩咐,我們更可以看到傳福音的次序:

 

(1)   耶路撒冷的猶太人

(2)   猶大全地和撒瑪利亞的猶太人

(3)   地極的外邦人

 

從宏觀方面,我們若以 Minto 教會為例,我們傳福的次序和對象將會這樣排列,第一是住在 Minto 的華人,講國語也好、講潮語也好、講粵語也好、講英語也好、總之、大家都是黑頭髮、黃皮膚、中華民族的人,彼此居住同一地區、生活景況差不多。我們都應向他們作基督的見證。

 

其次的傳福音對象是居住澳洲其他地區的華人。根據中信「使命」雜誌記載、好像西澳的赫蘭港、昆士蘭的唐士圍、紐卡素有許多華人居住,迄今仍然未有正式教會、甚至沒有牧師傳道。這些地區的華人實在需要有人向他們傳講福音。

 

最後的傳福音對象是其他的民族。過去、因著西方宣教士的努力,福音在亞洲、南美洲、非洲才能結果,中國的載德生、印度的克理威廉不但將福音傳開、而且深深影響當地的文化。不過,向其他的民族傳福音並不容易,因為需要了解當地的文化、適應當地的生活習慣、最難便是學習當地的語言。宣教士所面對的困難、除了孤單、拒絕、挫敗外、有時甚至是疾病、死亡的威脅、好像我一位神學院同學、現在柬埔塞開辨聖經學院,前幾個月、二派爭權,他們住的家便常活在戰火中。有一個往泰北宣教的夫婦,晚上聽見自己的兒子發惡夢、說不要再迫我再學泰文。若不是為基督作見證的緣故,我們有千萬個理由不去愛其他的民族。

 

微觀方面,我們若以自己家庭血綠為例,我們傳福音的次序和對象將會這樣排列,第一是自已的父母、兒女、配偶,第二是自己的親戚、朋友、最後就是那些從未相識的人。

 

總之,基督徒是上帝呼召的人,我們耍用自已的生命,去寫下自己傳福音的歷史,無論叫人讚嘆也好、叫人幸酸也好。得時不得時,我們也要負起將福音介詔給別人的責任。

 

B.     基督徒傳福音時的生命態度

 

不過,傳福音給別人不是容易的事,我引述一個實例給大家分析。有一個見習醫院牧師,名叫邁克爾,有一天,他的主管叫他探訪一個十分危殆的癌症病人,他名叫克恩。於是邁克爾穿上白袍,掛上名牌,走進病房。

 

克恩問邁克爾,你一定是新來的醫生,我從未見過你。

 

邁克爾就回答,我肯定你未見過我,雖然我早就想來,我真的應該早些來,我是這裏的牧師。

       

克恩就答,哦,你好。

 

邁克爾跟著說,我只是來打個招呼,並且讓你知道我在附近,如果有什麼需要,我們樂意幫助。我的電話是內線2765,如果你有興趣,歡迎參加主日崇拜。這醫院有基督教的聚會,也有天主教彌撒。

 

克恩說,我是猶太人。

 

邁克爾說,好,你需不需要我找一位拉比來探訪你。

 

克恩說,不必,我情願不麻煩他,也不想麻煩任何其他人。

 

邁克爾說,好,隨便你決定,你的病情怎樣?

 

克恩說,我將不久人世,只是時候未到,醫生已盡人事,現在只是持續不斷的折磨,算了,我不想多說,你走罷。

 

邁克爾說,我大概來得不合時,但願我沒有騷擾你,不過,我仍想每隔一段時間便來看你,講聲 Hello,看看你的情況。

 

克恩說,正如我已告訴醫生,只要你和其他人肯讓我完全單獨自處,已經是幫了我一個大忙,並且尊重我的意願。我的家人,除了妻子,都沒有來看我,我已經叫女兒不要來,我不想他看見我這個樣子,一隻垂死的動物也可以爬到一邊等死,為什麼我不可以,只要你離開這裏,不要再回來,你已經是幫了忙。

 

邁克爾回到房間,感到十分氣餒,內疚,彷彿腹部被人踢了一腳。滿腔熱情傳福音,結果是痛苦、被拒絕趕走收場,難怪我們許多基督徒寧可吃喝玩樂,也不肯為傳福音之故而受苦,傷害彼此的感情。

 

1.     自我的肯定

 

其實,這個案例揭示出,基督徒或者牧師也有人性的軟弱,我們害怕傳福音,因為我們害怕被人拒絕。不過,真正令我們不肯再去傳福音,是因為我們不知道「我是誰?」

       

當人落在迷惘中,我們會深感缺乏,自尊低落,甚至質疑自己的信仰能不能夠幫助人。若果我們被這感覺支配的話,我們是不可能活出活潑、有意義的生命。

 

克恩這個病人的處境,和許多人一樣,究竟生命還餘下甚麼?一個垂死的病人,連自已女兒也不願見,而只要求一個角落,像動物一樣等候死亡,因為他不願意任何人知道他無法掌管自己的生命。這個人生終極的問題,沒有任何學科可以回應。

 

亦只有當人賦予自已的生命歷程某些特定的意義,並且接受生命終會結束,否則他便不能像「人」一般逝去,與動物沒有分別。

 

如果以克恩病人為例,邁克爾必須明白,他實在是受託去拯救克恩先生的生命,就是給予希望,化恨為愛,讓死亡成為人類的最後一份禮物,令他的妻子、兒女看見丈夫、父親眼中的亮光,從而同樣得到力量,了解到克恩不過是首先完全進到光明中。

 

只要能夠幫助他人坦然無懼地面對真實的生命境況,便已經給予他人生命。只有當人察覺自己存在的意義時,人才不會在幻覺、性、毒品中逃避現實。基督徒傳福音,必須自我肯定,我們是受託去拯救別人的生命,使他的生命活得有意義。

2.     自我的否定

 

不過,當我們發現自己不但可以貢獻他人,也能觸摸到生命的核心,正感到自信或者自豪時,我們卻需要否定自己,在神學上稱此種心態為 paradoxical,中文譯作吊詭,意思是一面肯定自己的身份價值,一方面又否定自己的能幹、或者無能。

 

若果克恩先生能夠從邁克爾的探訪中得益,肯定不是因為邁克爾的知識廣博,又或者對生命的問題滿有答案,而是因為邁克爾己解除了武裝,可以向他人降服,從而給予克恩談話的自由,不單關於他的癌症,他的困難、或者目前的憂慮,也涉及他為何如此生活,此刻又如何面對死亡的經歷。

 

沒有人可以傳福音給別人,除非他願意否定自己,從而創造空間,讓上帝有作工的餘地。要是我們一直以自我為中心,又怎能真正幫助其他人?只有當我們暫時忘記自己,才可以真正對他人產生興趣,進入別人關注點的中心。我們才可以談論福音。

 

3.     盟約的關係

 

至於第三個傳福音的生命態度,是牽涉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在現實的社會中,我們活在契約的關係中,當我付錢給一個建築師,我期望他會建成房屋,當我去超級市場買東西,只要我付錢,我便可以取走物件,這些都是契約關係,英文是 con tract,雙方都要付出代價和雙方都有其特定的期望。

 

沒有一個醫生會得閒週圍問,有沒有人患病,需要免費看醫生,也沒有一個心理學家到處問,有沒有人情緒有問題,需要免費輔導。如果一方不履行諾言,契約便結束。

 

但基督徒傳福音給別人時,雙方的關係不是契約,而是聖經所講神聖的盟約,英文是 covenant,在盟約中,它要求無條件的委身。

 

所以,一個真正傳福音的人,無論付出有多大的愛心和關心,都無需帶有任何條件,更不需要求對方改變,變成我們心目中的生活方式,我們才接納他。若果我這樣做,我們的關係是契約、不是盟約。

 

傳福音時,我們要謹記,上帝既然無絛件接納我們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亦應當無絛件去愛我們關心的對象。

 

4.     相遇的關係

 

在神學上,有一個特別的名詞叫做 Encounter,中文譯作人與神的相。人對上帝產生信心,有時也像人間愛情一樣,突然擦出火花。在傳福音的過程中,我們基督徒必須常常提醒自已,在與這人的相遇中,我可以學到甚麼?這是相遇的關係。

 

聽落很奇怪,許多人以為傳福音,是叫那人學到屬靈的事,卻不知道或醒覺,對一個以信為本的人來說,沒有一次相遇是偶然的,通過這樣的默觀,我們可以除下自己的面紗,使自己及其他人看清楚事實,在每個人生命中,善良與醜惡,不是紙上談兵,每一次的接觸,都挑戰我們,以全新的方式,理解上帝在人身上的工作,並且愈來愈敏銳切分辨心中的光明和黑暗。

 

從這角度看,基督徒傳福音,不可能局限於運用任何手法或技巧,因為最終我們想服事的,是那些不斷在生命中尋找上帝的人。事奉中弔詭之處,就是我們想讓上帝介入他人生命時,我們便在他人生命得見上帝。

 

3.     結論

 

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第1至5節:

「我在神面前、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、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,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、總要專心、並用百般的忍耐、各樣的教訓、責備人、警戒人、勸勉人。因為時候要到,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、耳朵發癢,就隨從自己的情慾,增添好些師傅。並且掩耳、不聽真道、偏向荒渺的言語。你卻要凡事謹慎、忍受苦難,作傳道的工夫、盡你的職分。」

 

我們今天作信所傳的福音是悔改赦罪的福音,凡願意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,神都稱他們為義、賜給他們永生。我們每個嘗過主恩典,和生命被神改變的人,更加需要將這福音告訴人。無論得時不得時、總要專心。

 

所以,我們必須警醒、首先成為一個順服聖靈管治 (Spirit-Controlled) 的人,隨著聖靈的引導,多方面作好準備,隨時為基督作見證。

 

但願我們在神面前,重新燃起宣教的熱誠,為主努力作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