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8-06-2015) Life of Lordship Network Writing Hospital Pastors Sharing Multimedia eBook

~基督徒與釋經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李兆匡

當我們信主之後,我們常常聽到,或者被人鼓勵,我們要多讀聖經,因為大家認為,祇要一個信徒肯讀聖經,他的靈命就會成長,這是基督教傳統一直以來的假設。故此,當我們彼此見面關心,若知道對方每日都看聖經,我們便好像有一份如釋重負的感覺,以為對方屬靈的生命一定無問題。

不過,嚴格來說,讀聖經是一回事,能否明白聖經又是另一回事,能否願意實踐聖經更加是另一回事。在教會教主日學裏面,我就曾遇見過一個學生,他聲稱可以背誦整本聖經,在神學院裏面,我也曾遇見過一個神學生,他曾經足不出戶一個月,一日三餐公仔麵,每日只讀聖經。不過,他們的行為都相對地令人十分失望,一個轉行去賣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,一個在神學院讀書卻時時不交功課,最後未畢業便離開。

多讀聖經固然是一件美事,但多讀聖經並不保証信徒屬靈的生命一定美好。原因是,若果我們讀經的方法錯了、或者經文的解釋錯了,我們必然會誤解,甚至曲解聖經原來的意義,而我們建構的信念、行為也會跟著產生偏差,今天許多異端、或者邪教的教義,大部份都是由曲解聖經引起。

所以,引領信徒正確去解釋聖經,鼓勵信徒去實踐聖經,一直是教會存在的使命。正如提摩太後書2:15說「你當竭力,在神面前得蒙喜悅,作無愧的工人,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。」

2. 每卷聖經「文體」的差異

聖經是一本很特別的文獻。雖然每卷書卷都有一個作,但他們彼此引用時,都聲稱那是主藉先知所說的話,彼得後書更形容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。聖經就是這樣在聖靈的默示下形成的。神在歷史中啟示衪自己,又藉衪的僕人將神的作為詮釋下來。聖經既是人的話,也同時神的話。

不過,值得注意的地方,聖經雖是神的啟示,但神沒有抹煞寫作人的個性和理智,他們的書中均顯出了不同的風格和詞彙。我們一般稱為不同的文學體裁和修辭。

所以,當我們去瞭解一段經文時,我們必須區分該段經文是那一種文學體裁,然後再用該種文學體裁去解釋,才算正確。
例如,創世記記載神創造人類世界的經過,四福音書則記載耶穌的生平,使徒行傳記載使徒的宣教行程,這些書卷屬於事的歷史,所以要用解釋歷史的方法去暸解。

另一方面,許多人以為只有詩篇是用詩歌體裁所寫。其實,舊約聖經三分之一的篇幅,或者九卷聖經,都是用希伯來詩歌文體寫成,計有詩篇、箴言、雅歌、耶利米哀歌、俄巴底亞書、彌迦書、那鴻書、哈巴谷書和西番雅書。所以研讀這些書卷時,除了要在頭腦上明白它的內容,還要嘗試進入作所描繪的境界中、感受作者的情意。

其他還有福音書記載的比喻體裁,但以理書和啟示錄的啟示文學體裁,先知書中的預言體裁,和使徒們所寫的書信體裁等。

當我們區分該段經文屬於那種文學體裁後,便用那種文學體裁作暸解。若果我們錯用其他文學體裁,有時會引伸不合理性的結果。

例如,以賽亞書59:1記載「耶和華的膀臂,並非縮短不能拯救,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。」作者採用比較法去比喻神的能力和保障。但若果我們因此而推斷神有手臂、有耳朵,那是錯誤的詮釋。

因為不同的文學體裁,其結構和表達的方式便不一樣。所以我們要知道每卷書的中心思想,然後慢慢研讀作者怎樣逐步舖陳其領受。這是我們釋經的第一步。

3.  每卷聖經「歷史文化」的差異

釋經的第二步是暸解經文背後的「歷史文化」,歷史文化包括原文字義、文法、歷史文化背景、作者風格等。

(1) 原文字義和文法
 
因為每卷書寫作的時間不同,作者使用的文字,與我們慣常使用的意思可能不同,所以,當我們一路讀聖經,一路要清楚經文原來的意義,我們不可將中國的文化隨意去解釋。

例如,聖經中提到的「罪」(sin),意思是人遠離神,沒有和這位創造萬物的神,在神眼中便是罪。但我聽過有些傳道人解釋「罪」就是指中國人的四非,非禮勿看,非禮勿言,非禮勿聽,非禮勿動。將它解作過犯 (guilt) 的意義。

另一方面,我們要留心希伯來文的文法結構跟中英文的文法不同。希伯來文的文法多以思想的平行為基礎。有時是同義平行、例如,「量帶」對「言語」,「天下」對「地極」,有時是對立平行,例如,「祝福」對「咒詛」,「承受地土」對「剪除」,有時是進展平行,一句一句伸展、補充或解釋。例如,在列王記上1至12章記載,

(a) 所羅門接續大衛作王       (1:1 - 2:12)
(b) 所羅門的王位得到鞏固 (2:13 - 2:46)
(c) 所羅門的智慧 (3:1-28)
(d) 所羅門的管治、富強 (4:1-34)
(e) 所羅門的建造工程 (5:1 - 9:9)  ★
(f) 所羅門的管治、富強 (9:19 – 10:29)
(g) 所羅門的愚眛 (11:1–13)
(h) 所羅門的王位受到挑戰 (11:14-43)
(i) 所羅門死後王國分裂 (12:1-24)

(2) 歷史、地理、文化

聖經有其歷史性,若要充份了解聖經,當然得探討書中所反映的習俗文化、政治背景、宗教背景等,我們才可以容易明白經文的原來意義。

其中一個例子,就是猶太人守的逾越節,每到逾越節那天黃昏時分,猶太人世世代代、家家戶戶要吃羊羔、另接著七天守無酵節,記念先祖昔日蒙神拯救,長子免受擊殺。耶穌選擇在逾越節潔淨聖殿、討論真正的糧、和在逾越節被釘十字架,都與逾越節的歷史有關。

另一個例子,記載在羅馬書12:17-21,副題是不要以惡報惡,但經文這樣記載:「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喫,若渴了,就給他喝,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許多人內心對很多人憎恨,讀到這裏,他可能照著做,因為他認為這樣做,炭火堆在他的頭上,即是惡有惡報的意思。如果這樣想是大錯特錯。因為希伯來人的習慣是將借來的炭火放在頭上帶回家。整段經文的真正意思愛你的仇敵, 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喫,若渴了,就給他喝,你的仇敵若需要炭火,就給他炭火, 總之不要以惡報惡。      
可見多瞭解希伯來的文化,可以帶給我們釋經的亮光 。  

 (3) 作者背景及文章風格

最後是作者的背景,通常一位作者有他獨特的人生經歷,也是為了一些獨特的原因而撰寫文章 。若能找出他的寫作宗旨和背景,就能對他的作品有更深入的剖析和領會。

例如,當我們讀保羅的書信,若能不斷參考使徒行傳,對保羅的行處境互相參照,我們更能投入他的想法。


4. 釋經的正確態度和過程

(1) 細心研讀
 
我們花這麼多功夫,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去發現真理,去明白神的話真正的意義,來建立我們的信仰。這就是一般稱為屬靈的亮光、心得。

原則上,每個人若謙卑追尋,我們都會得到同一的亮光。不過,事實上,因為每個人的經驗不同、意識形態不同、教會的傳統有分別,我們難免會受自己一套先入為主的假設所影響,有時得到的結果可能有偏差。

(2) 敏銳觀察

所以,我們必須敏銳觀察,常常借鏡教會歷來釋經的傳統,免致我們硬要將我們的想法,說成是聖經的意思。惟有這樣,我們才能真正聆聽到神審判和安慰的聲音。

(3) 反覆思想

釋經的第一個目的是明白經文原來的意義,釋經的第二個目的是滋潤、飽足、和改進我們的靈命。正如提摩太後書3:16-17 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

讀經就是去經歷體會這些對神話語描繪的真實,去享受及經歷心靈的甦醒和震撼,更多時候,我們是透過讀經與神相遇,聽到衪的聲音。讀經不單是理智的活動,也是心靈的溝通,正如神吩咐以色列人要「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」。讀經應在這種對神熱愛、深愛、全愛的心境下,全人投入地去讀。

更加重要的,我們必須明白聖經是屬靈的事物,我們需要聖靈開啟我們的心,我們才能真正領會,聖靈是信徒心中的恩膏,人對聖經的確信,最終不是建立在人的判斷、推論、考察上,而是建基於屬天的內証和聖靈的印證上,超越人間的理解。

我以前神學院一位老師就曾經教學生一邊讀經,一邊用心靈向神禱告。例如
(a) 神啊!助我透過這段經文,激發對你的讚美與感恩
(b) 神啊!求你使用這段經文,幫助我對你有進一步的認識
(c) 神啊!這段經文指出我的甚麼過失、罪惡
(d) 神啊!這段經文教導我當遵行什麼
(e) 神啊!這段經文提醒我當為甚麼人、甚麼事祈禱
(f) 神啊!這段經文有什麼應許是你賜給我的

如此的求問,習慣下來便會自動自發,讀經成為與神的對話,我們主動發問發言,而神引領我們尋索,向我們說話。

(4) 生命投入

釋經最後一個目的是經文的應用。中國清朝有一位文學家張潮,他說過幾句話,「少年讀書如隙中窺月,中年讀書如庭中望月,老年讀書如臺上玩月,皆以閱歷之淺深為所得之淺深耳。」其實,月亮並沒有改變,只不過少年人輕,對任何的知識,都好像用一支管去看,認知很少,中年時候,對知識的瞭解多些,直至老年,才能真正對知識掌握。

借用這話來形容讀經也一樣貼切,對聖經的明白與應用,是與人生閱歷、靈程深廣成正比。當我們一路成長,對自己、對人、對世界、對神、對工作、對家庭、對撒但有更深更豐富的認識時,經文的應用也變得更深更廣闊。

經文的應用,不單是默想中的領悟,也是磨煉中的心得,在苦難中倚靠神及親近神,衪的話就更顯得活潑有力。

由三世紀至十六世紀,教會一直由天主教掌管。直至二位宗教改革家,馬丁路德和加爾文出現,成立基督教,脫離天主教,歷史稱為宗教改革。宗教改革是教會歷史上一個重要的分水嶺,也是釋經歷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。

無論是馬丁路德、或加爾文,他們不單是神學家,而且也是非常出色的釋經學者。他們從聖經上吸收更新的神學思想,然後將整個教會扭向更新的路途上。

宗教改革不但是釋經上的新起點,翻譯聖經和尊重聖經更是這個時期最大的貢獻,因為從此信徒可以自行閱讀和理解聖經。

曾經有一次,馬丁路德在羅馬教廷與對手爭辯時,十分慨嘆地說「當我跟你訴諸真理,我拿聖經出來的時候,你反倒拿教父的著作,我要看的是太陽,你卻給我看燈籠,我不是不尊重教父的著作,然而,我更尊重聖經的權威。」

作為一個愛主的基督徒,我們要謹記,神的話永遠是我們人生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。